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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麻江教育管理规程(摘编)

2012年02月13日 23:09:01 来源:贵州省麻江县下司民族中学 访问量:412

麻 江 县

普通中小学管理工作规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中小学(以下简称学校)是在我县范围内由政府、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

第三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高中阶段学校收费应符合国家、省州有关规定。

第四条  学校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校必须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学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不断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审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应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六条  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实施。

第七条  学校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觉接受县教育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第二章  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八条  学校要按照上级安排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举办重点班;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招收非麻江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以各种形式争生源,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扩大班额。普通高中学校在完成统招学生任务的前提下招收择校生,必须落实“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职高学校要充分宣传好国家补助生活费的政策,确保招生任务的完成。学校不得举办校内复读班。学校原则上不能举办学科实验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的,小学和初中必须经州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中学校须经省教育厅批准。

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九条  我县实行六三三学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

第十条  我县实行寒暑假放假制度,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第十一条  学校规模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学校实行班级授课制,严格限制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高中班额不超过56人,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第十二条  学校应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籍管理的规定,建立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学校不得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或附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

第十三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随意开除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除学生,高中阶段学校开除学生要履行好相关手续并严格控制,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辍学。

第十四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学校应建立并完善助学和奖学金制度,按规定减免学生学费、杂费,认真界定贫困生和发放生活费补助,积极筹措资金对特困学生进行资助,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五条  学校在教育过程中不得按成绩重新滚动式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在教育过程中随意打散班级。

第十六条  学校应建立起符合课程改革理念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章  校长、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并定期参加培训和提高培训。校长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学,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协调校内外各种关系,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教学秩序稳定。

第十八条  学校在校长的领导下,建立校务委员会,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内设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  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各管理机构的职责,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建设高效能学校,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第二十条  学校要重视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管理规范,使用得当,服务及时。

 

 

第四章  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教职工聘任制、分类设岗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担任教师和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教师培训机制,加强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树立人人成才观念。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制定校本培训制度,从学校实际出发,对教师的学历达标、教学基本功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制定鼓励和支持教师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计划和措施。教师要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铸就高尚人格,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二十四条  学校要建立教师师德考核机制,加强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体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修订),促使教职工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二十五条  学校要建立有利于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发挥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评价机制。评价要素要以教职工的工作岗位为基础,从德、能、勤、绩和目标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结果要公布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学校要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质量、考勤等方面对教职工提出具体要求。教师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停薪留职,坚决清理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工。

第二十七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八条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强制补课和收费补课。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学校要贯彻德育为首、育人为先的指导思想。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有计划地开展以爱国主义、弘扬民族精神为核心的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艰苦奋斗,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此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三十条  学校要健全由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政治课教师和班主任为主体的全体教师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队伍,落实好德育工作队伍培训提高的措施,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三十一条  学校实行升降国旗制度。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训练学生。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会、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第三十二条  学校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班级管理。要选择师德高尚、认真负责、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行为习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环保意识、集体意识、竞争意识、合作精神,提高独立生活能力,形成健全人格,加强对留守儿童少年的生活、学习指导,全方位的关心爱护学生。建立健全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

 

 

第六章  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

 

第三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建立“问题”学生档案和帮扶措施。

第三十四条  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门国家及地方课程,并根据学校的实际和需要,积极开发并落实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农村初中开设《农村初中实用技术课程》。要结合课程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课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变更课程、课时,学校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高中文理分科应在高二的适当时间进行,不得提前分科。支持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

第三十五条  学校要严格中小学生用书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选用教材和教学辅导用书,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滥编、滥发、乱用教辅资料,不得向学生摊派订阅练习册、习题集、考试卷及课外读物,不得向学生收费发放纸质校本教材费用,坚决禁止使用盗版资料。

第三十六条  学校要重视制订教学计划和进行教学总结。要按学期或学年制定教学计划并进行教学总结,对各工作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要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审查存档。要建立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反馈、奖惩等制度,加强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要健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有关管理表册,学校要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学期活动安排表、周工作安排表和校务日志等,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安排和作息时间。

第三十八条  学校要切实保证教学时间。学校要按时开学、放假,不得随意停课、放假、调整假日。确需停课、调整假日时,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庆典活动和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

第三十九条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开辟各种渠道,发展学生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十条  学校和教师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要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学校与教师要因材施教,注重全体学生,培养优秀学生,辅导学困生,关注个性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十一条  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业布置数量要适当,难度要适度,批改要及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为准,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时间不超过1小时,初中一、二年级学生完成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1.5小时,初三、高中学生每天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教师要根据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批改质量。提倡教师分层次、有选择性的布置课外作业,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难度过大、脱离学生实际的作业,不准用增加作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

第四十二条  学校要倡导学生进行早锻炼,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早于8:00组织学生上课的作息时间规定,小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含自习、活动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高中生不超过8小时,并要保证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学习等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加重学生负担的错误行为;严禁拖延上课时间,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学校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其它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初三、高三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十三条  学校要认真组织对学生的阶段性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学期学年结束时,学校要从基础性发展目标(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学科学习目标两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成绩以等级制方式、高中以学分制方式呈现。

 

 

第七章  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四十四条  学校要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工作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十五条  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水平,接受家长的建议和监督。

第四十六条  加强与周边社区、办事处、派出所的沟通和联系,协助和配合公安、文化、城管、工商等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顿治理。

第四十七条  学校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  安全、体育、卫生、艺术与健康

 

第四十八条  学校及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安全管理纳入学校整体管理之中,强化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应急机制和长效机制。

第四十九条  学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校园设施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根据季节特点、天气状况,确定防范重点,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保证防范切实有效。主动配合公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群防群治,切实维护好学校周边环境。

第五十条  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定期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防止发生交通、溺水、触电、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报告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第五十一条  未经许可,非本校人员不得进入学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校园。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师生生命产全。

第五十二条  学校放假(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作息时间调整要提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发家长通知书将有关安全要求和提示告知家长。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或举行大型活动,要制定活动方案、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要印发学生安全警示书(家长通知书或告知书)。

第五十三条  学校每学期应在相关专业部门指导下,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的方法。

第五十四条  学校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习惯,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认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分析、存档等工作。加强学生的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五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学校体育、艺术、科普教育工作。坚持上好“两课 (体育课、健康教育课),做好“两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开展好“两活动”(课外活动、体育活动),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根据学校实际,每年举办一次全校综合性运动会。学校应结合自身条件,举办经常性、综合性、多样性的艺术活动和科普教育活动,形成健康的审美观念,提高审美意识,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第九章  校园环境与文化

 

第五十六条  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应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第五十七条  校园内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布局应合理,避免相互干扰。学校校舍应坚固、适用,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学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把学校建成 “五化三园”。

第五十八条  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办学理念、办学目标、校训、校风、名人名言等展示鲜明,文化氛围浓厚。

第五十九条  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十章   后勤保障

 

第六十条  学校的后勤工作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为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第六十一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经费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开源节流,厉行节约,民主理财,定期公布各类账目,实行财务公开,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六十二条  学校要加强校产管理。学校财产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落实部门、班级、个人的管理使用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清理,若有损坏、遗失,应及时处理。各类用房要定期检查、检修,消除不安全隐患。学校不得使用D级危房,对D级危房要及早拆除或维修加固。学校不得为乱补课提供或出租场地。

第六十三条  学校加强食堂管理。制定并实行卫生防疫制度和食品采购验收制度,必须坚持索证索票和留样制度,做到器皿整洁,餐具定期消毒,环境卫生整洁。学校确保学生饮水卫生。学校食堂不准使用塑料、铝制炊具,炊管人员要按要求定期体检,持证上岗。

第六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寄宿学生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坚持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配齐值班所需的各种物品,加强夜间巡逻,定期检查学生宿舍的通风、用电、取暖、卫生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加强和完善对校外住宿生的管理。

第六十六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十一章  党务与民主

 

第六十七条  学校基层党组织应集中力量抓好党的建设,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行政工作的保证监督作用。

第六十八条  学校基层党组织要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健全工会、教代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协作,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六十九条  学校要实行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执法单位、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实施初、中等教育的社会力量办学和其他教育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本规程中的某些要求。

第七十一条  各中小学应根据本规程制度,完善本校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十二条  本规程由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七十三条  新修订的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颁布的《麻江县普通中小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麻江县普通中小学管理

制度汇编

 

任课教师职责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先进教育思想,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服从学校工作分配,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和其它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胜任本学科必修课、选修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教学与指导。

四、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关心教改动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五、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加强课外辅导,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效率。

六、注重在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主动协助班主任工作,发挥任课教师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

七、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不断提高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的水平,了解交叉学科基础知识,掌握以计算机为主的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

八、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写好教学反思,每学期争取上一节公开教学课,撰写一篇教学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每月听课2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

九、根据学校安排,主动、负责地完成“传、帮、带”任务,促进学科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的共同提高。

十、做好期中、期末考试的质量分析和学年工作总结。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校办公室于每学期开学前打印各处(室)、年级、教研组人员等“活动签到单(册)”,学校各处(室)、年级、教研组开展活动或会议,均应实行签到;活动或会议结束时,由组织者将“签到单(册)”交校办公室;校办公室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

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可采取提前一天公示的办法或其他办法告知教职工,教职工应按要求准时参加。

三、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和定期举行的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其他活动,由组织实施的相关处室负责考勤并交办公室存档。

四、学校各处(室)作息时间均应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学校应安排中层以上干部每天轮流值班。

五、教职工因公因私无法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手续程序:个人书面报告(申请)——教务处主任同意——分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兼任班主任的教师办理请假手续,还须经政教处或教导处批准。行政人员办理请假手续,经处(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送校办公室存档。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书面请假的,应提前电话请假,并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交校办公室存档。

六、中学及大型小学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度,其他小学结合实际制定值班制度,上班期间离校须经处(室)主任同意,以明确去向,便于联系。学校要不定期对行政人员坐班或值班情况进行抽查。缺勤情况视时间长短分别以迟到、早退、旷工论处。

七、教学人员必须在预备铃响时到达教室门外或讲台前守候,上课铃响后未到位者,视为迟到;按学校分工负责组织眼保健操、课间操的人员,则视未到岗情况分别记以迟到、早退、旷工。

八、教职工旷工(课)、缺席(课)、迟到、早退、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公假的认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旷工(课)及缺席(课)处理。

1、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未请假的;

2、紧急情况下电话或口头请假,返校后未及时履行补假手续的;

3、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

5、私自离岗的。

(二)迟到、早退

上课铃响或开会(集体活动)规定时间已到,未到岗者,则视为迟到;未到下课时间、开会、活动等未结束提前离开的,视早退。考勤人员因漏记、错记或徇私舞弊的,按其所漏记、错记或徇私舞弊相应的考勤类别处理。

(三)事假

教职工有事需要请假,按照请假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则视为事假。

小学(含幼儿园):3天内由学校审批;超过3天以上一周内(含连续假)由乡(镇)教育辅导站审批;超过一周以上者,学校、乡(镇)教育辅导站先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学:一周内(含连续假)由学校审批,超过一周者,学校签署意见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病假

请假者必须持有指定就医医院疾病证明书并按照请假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则视为病假。

请假期限和审批权限同事假。

(五)丧假

父母、配偶、子女7天,岳父母、直系亲属3天(均不含往返时间)。

(六)婚假、产假

天数按《婚姻法》和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履行请假手续。期限和审批权限同事假。

(七)公假

学校派遣参加各种会议、活动,联系办理各种业务、开展相关工作等。正副校长(园长)外出参加学习、考察等,报县教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

学校:   班级:   执教:   评课人:   得分:   时间:

项目

内容

        

等级分数

得分

 

 

教学目标

10℅)

课时三维目标的要求恰当,符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

9-10

6-8

6

以下

 

教学内容

30℅)

能准确把握本节课的知识内容,无科学性错误

25-30

20-24

20分以下

 

能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目标的要求,创造性地处理和使用教材

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教学过程

35℅)

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能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思想,具有可操作性,教学媒体使用恰当

28-35

22-27

22分以下

 

关注对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方法与学习体验的教学

重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注重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主动参与、交流、合作、互动中学习

教师素养

15℅)

教态和谐、自然大方

12-15

8-11

8分以下

 

教学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洁、流畅、生动

板书设计恰当、书写工整

课堂教学调控、组织能力较强

教学效果与教学特 色(10℅)

教学构思有新意,教学某方面有独到之处

9-10

6-8

6分以下

 

教师 “合作者”、“参与者”、“引导者”角色的体现

教学过程完整,教学目标得到落实

学生参与积极,学习兴趣得到提高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工作是教育工作的中心,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教育目标的根本途径。为优化中小学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有效克服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教学工作整体效率,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黔教督发〔2008284号文件《贵州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和《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特修定本制度。

一、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实施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工作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操作性原则。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内容具体,层次分明,便于运用考核与测评。

(三)发展性原则。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各校在贯彻本规定时,要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教学活动。

    二、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

教学常规一般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和课外活动、复习与考试、教学教学反思、总结、教科研活动等环节。

(一)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整个学期进行教学活动的依据,是完成教学任务的保证。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是:

    1、开学第一周,学校班子成员共同商议制定学校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副校长牵头,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内容,广泛征求教务(导)处、教研组长的意见,制定学校教学计划。各教研组、教师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及所任学科的特点,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课外活动计划和教师个人教学计划、教学实验计划,各备课组制定集体备课计划。

    2、开学第二周,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的教学计划等各种计划交学校检查备案。

3、教师个人教学计划,应在深入钻研学科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教材的结构体系、内容和编写意图、基本要求和质量标准,明确教学目标和教材重、难点的基础上,结合所教班级的学生实际制定。应具有如下五项基本内容: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教学目标;教学措施;教学进度等。其中,教学进度安排应包括教学内容、课时计划及授课时间。全学期课时计划按16个教学周计算。

(二)备课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备课的基本要求是:

1、认真学习本学科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目标,把握每一单元或章节与全册教材的关系,了解各层面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能力水平,从学生实际出发,找准教学基点,设计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学程序,选择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要充分发挥教师的创造性,注重教案的实效性。

2、在备课中,要认真落实“三维目标”,要坚持做到:一要了解教材结构,理清教学思路;二要找准教学切入点,抓住学生兴奋点;三要体现调动全体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四要写教学反思,总结教学经验。

3、教案要有下列内容:教学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时间、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板书设计、课堂练习、作业布置、教学反思等。

4、备课要做到常备常新、常备常深,教师要认真写好教案,有条件的教师可以编写电子教案。严禁使用旧教案、抄袭旧教案或他人教案。课本、资料上的评注只能作辅助教案,不能代替教案;不允许用试卷代替教案,不允许直接从网上下载打印不切合实际的电子教案。

5、教案撰写的详略由学校根据教师、学科等实际情况可以分层要求:教龄一至六年的教师在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的指导下写详案;教龄七至十二年的教师,上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检测教学成绩小学获同年级同科全镇第一名、初中获同年级同科全校第一名的教师,或者州级以上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本学年备课可以批注在书上,写提纲式的略案;教龄十三年以上的教师,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检测教学成绩小学获同年级同科全镇第一名、初中获同年级同科全校第一名的教师,或者省级以上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本学年备课可以批注在书上,以章节(单元)为单位编写一篇研究性教案,或者编写精心设计的教学过程的某些重点环节,或者编写每个章节(单元)中有典型性的内容,形成展示个人教学特色的特色教案;兼任多年级多学科的教师,学校可以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和教师主要教学的年级学科规定其中一门学科编写详案,其它学科编写略案。学校根据编写教案要求,具体明确编写详、略案及特色教案的教师名单并备案。

6、准备辅助材料(教学教具、挂图、实验仪器、电子课件和电教设备)。

7年级或学科备课组要坚持每两周至少一次的集体备课,并做好内容记录。学科教研组长要不定时期参加本学科各年级集体备课活动,并检查指导工作。集体备课要做到“四个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讲教师)、“五个一”(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重难点、统一重要的例题和习题、统一单元检测试题)、“三个结合”(个体反思与集体反思结合、口头反思与书面反思结合、改进计划与全体实践结合),在此基础上,每个教师集众人智慧,再根据本班学生实际,进行二次备课即个人备课,并在教前、教中、教后不断修改和充实个人教案,进一步做好个人备课。

8、研究例题、习题。精选深浅适当、有代表性的例题和习题,考虑好课堂的问答题,安排好必要的基础题、综合题。教师对所选用的例题和习题要先做一遍,以便对学生进行有效性指导。

9、每学期学校对教师的教案进行定时检查和随时抽查,一月不低于一次,检查后要注明检查结果(等第或评价等)和检查日期以及署名加盖公章。检查结果要公布并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之一。

   (三)上课 

    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的基本形式,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上好每一节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做到:

    1、教学目标明确,课堂教学全过程要紧紧围绕目标进行。课堂教学要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发展学生的观察、思维、实际操作能力。每一节课都要抓好“双基”,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同时突出育人,注重情感培养,不讽刺挖苦、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责令学生离开教室。

    2、教材处理要恰当。讲授知识,概念要正确、清楚,重视知识的规律性。教学过程要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精心设计和安排好教学的每一个环节,考虑感知、理解,记忆和实践之间的关系,有讲有练,新旧联系,复习巩固。

3、要注意改进教法。教学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但总体要求是: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要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积极思维活动(观察、思考、归纳、总结)去获取知识。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有目的地设疑、激疑、解疑,引导学生自己思考、理解和掌握知识,既教知识又教思路、教方法。教师对知识的重点、难点给予解决,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认真指导学法,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4、要不断提高教学艺术,做到衣着整洁、教态自然、站立授课、语言表达和书写文字规范、板书工整和设计合理,各个环节要有机衔接;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严禁迟到和拖堂,杜绝随意离开课堂、接听手机、吸烟等现象,不准私自调课,不得拒绝本校其他教师听课和教务(导)处安排的外校教师听课。

5、坚持教学的直观性和抽象性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学生对教材内容的充分感知,进而抽象概括。要充分利用教具,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析,总结出基本概念和规律,注重动口、动手能力的训练和培养。要充分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科学(自然)学科实验、教学挂图、实物、模型、电教器材、小黑板等,指导学生动脑、动手、动口,通过观察、分析、对比、总结加深对教材的理解、记忆。

6、中学理化生和小学科学(自然)学科等,学校和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并指导学生写好实验报告,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动口、动手、动眼、动脑的科学探究能力。教师的实验操作技能和示范动作要正确、熟练,语言文字表达要清楚、简练,富有启发性。演示实验要做到步骤明了,使全体学生看清楚;要提示应观察的现象和实验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学生掌握实验全过程。学生实验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分组实验要合理分组,使每个学生都有动手的机会,同时要加强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7、加强练习和辅导。课堂练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练习题要精心选择和设计。课内做练习时,教师应当巡视,掌握典型,当堂评讲。除此之外,教师要紧扣教材内容,根据学生掌握所学知识情况,安排适量的习题,作为学生课外练习,并加强辅导。允许学生自行安排自习课的学习内容,教师不得单科控制。

8、每节课要提前三分钟到班级预备,准时上课、下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允许有思想政治方面的错误和反动言论。眼保健操时间,当堂任课教师负责做好组织工作,不得随意离开。

(四)作业布置和批改

作业布置和批改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学生掌握、运用、巩固知识形成技能的实践活动,也是教师了解学生,检查教学效果的必要手段。作业布置和批改的基本要求是:

1、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要从技能技巧训练、能力培养等方面考虑,做到口头作业与书面作业相结合,规定作业与自选作业相结合,书本作业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克服作业布置与批改的随意性。作业批改要坚持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错必纠、有练必评”。批改作业要批等级(如优、良、及格、不及格等)或具体分值(作文批改要有眉批和总评)。作业批改、讲评、发放要及时认真,批改符号要规范,并作必要记载,要杜绝只写一个“查”、“阅”或一页划一个对、错号的不负责任现象。批改后写明批改日期,批语字迹工整清楚。对学生作业中的问题,教师应做记录分析,特别是对有典型错误的学生作业应及时讲评、订正,必要时可进行全批全改,并可再留有针对性的作业。要引导学生重视作业的讲评,指导学生订正作业中的错误,同时要建立作业批改记录。对作业批改中发现的学生知识上的漏洞或能力上的缺陷,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区分是多数学生还是个别学生然后分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作业量要适合,难易要适度。作业量范围如下:

1)中学: 语文学科:书面作业每学期15次以上,大作文8次(全批全改),小作文8次。数学、英语学科:每学期书面作业40次以上。物理、化学科:每学期书面作业24次以上。思品(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每学期书面作业15次以上。音乐、美术、体育、地方课程等学科应注意实践操作和情感教育,作业原则上在课堂内完成。

2)小学: 语文、数学科:低年级作业尽可能在课堂上完成(一般每天1次),中、高年级每天布置一次作业(语文、英语〈5-6年级〉学科:作文每学期8次)。

其他学科应根据要求布置适量的作业,让学生在课堂上完成。不布置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更不能以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五)课外辅导和课外活动

课外辅导和课外活动是培养学生才能,提高中等生、学困生成绩的有效措施。课外辅导和课外活动的基本要求是:

1、课外辅导工作要纳入教师的教学计划和教研组计划。辅导要有的放矢地进行,反对不讲效果的加课。辅导要做到五定:定教室、定学生、定时间、定内容、定活动计划。

2、对学生功课的辅导坚持承认差别、分类指导、认真及时、形式多样(如:答疑、补课、介绍补充教材、指导学习方法等)、全面提高的原则。注意因材施教,既满足优秀学生的特殊需要,又促使中等生、学困生成绩不断提高。辅导时间主要利用自习课,但不得用自习课讲课。

3、要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的指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学校应认真抓好课外活动,根据本校实际成立各学科兴趣活动小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趣的活动。课外活动由教务(导)处统一安排,做到:定时间地点、定活动内容、定辅导老师。同时认真写好活动记录,认真总结经验。

(六)复习

复习是巩固、准确熟练地掌握“双基”的手段。复习分为平时复习、单元复习、学期学年复习和毕业总复习。复习的基本要求是:

1、复习课必须在充分研究教材和分析学生的情况下进行,杜绝简单地重复旧知识或放任自流。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重点是揭示知识的内在规律、指导思路,教给学生学习方法。通过复习使学生的知识、能力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提高。

2、重视平时复习,学完一课、章或一单元后要引导学生小结,使学生科学、灵活地抓住知识点,过好单元或章节关,为后续学习打好基础。

3、抓好学期、学年复习,使知识纳入系统并升华,对“双基”中的重点,关键要让学生深刻理解,牢固掌握,熟练运用。教师要尽职尽责把好学期、学年关,弥补知识的不足,不给后续教学留下缺口。

4、复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生动有趣,讲求复习效果,不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七)考试

考试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教和学的效果,总结经验,改进教学。考试的基本要求是:

1、完成教材章节(单元)内容教学质量检测、半期考试、期末考试等,每次考试都要精心安排。考试中,师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违反考风考纪的师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2、考试是教学反馈的重要手段,一定要认真进行评卷,做好试卷分析,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四项评价指标评价到教师、学科组、班级,做到充分了解学情,为制定改进措施提供依据,并根据分析的结果进行讲评,查漏补缺,总结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学法指导。试卷分析包括:(1)学生掌握“双基”的总体情况。(2)存在的问题。(3)弥补的措施和改进教学的意见。

(八)教学反思

教学反思是激活教师的教学智慧,探索教材内容的崭新呈现方式,是构建师生互动机制及学生学习新方式的重要手段,是教师发展的重要基础。每位教师必须进行教学反思。教学反思的基本要求是:

1、教学反思的主要对象是:结合自己整个教学过程反思,记录自己教学理念的改变或教学行为的改进;观摩反思同事的教学行为和理念,参与集体交流研讨,诊断自己或同事的教学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反思公开发表的课堂实录(课例)意图、理念,对比反思自己的课堂教学,发现别人成果的可资借鉴之处等。

 2、教学反思的主要内容包括:①记成功之举。②记“败笔”之处。③记教学机智。④记学生见解。⑤记再教设计。可以是课后反思,在课后写出教学的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或教训。也可以是课中反思,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教学过程中对教案进行修正;还可以是课前反思,在上课前审查教案并写出修订意见。章节(单元)以及学期教学结束时,还要结合学生的学习行为和自己的教学思想进行反思。

(九)教学总结

做好学期、学年教学工作总结,有利于积累经验,改进工作。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完成。教学总结的基本内容是:

1、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2、学生学习情况。

3、主要教学经验与体会。

4、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十)教科研活动

在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教科研工作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校本教研是教科研工作的关键环节。教科研活动的基本要求是:

1、各校要以校本教研为突破口,力求做到“三个到位”,健全教科研有效运行机制,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组织到位。学校成立由校长挂帅的教科研领导小组,下设各学科教研组和课改课题实验小组,校长、副校长亲自参与课题实验研究过程,经常深入班级听评课,保证教科研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规划到位。针对学校实际,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指导教师自主选择研究课题,大力开展校本教研,针对本校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研究活动,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适时引进、开发省州级有研究价值的课题。

3)管理到位。①狠抓集体备课制度、教科研制度、教改实验奖惩制度、检查评比制度等四项制度的落实。要求教师在进行教改实验时,力求每次研究有突破,每项实验有成效。②学校要以“活动”为切入点和支撑点,在“实”字上下功夫,在“研”字上求发展。

2、教师要主动参加各级教研活动(省、州、县、校等),通过各种教研活动(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教学评价、经验交流等),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各学校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做到教研活动六个一: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开放周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会;教研组间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课,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学论文,每学期读一本有关教育的专著。

3、学校要经常开展以教学为中心,自我反思为形式的多样化校本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一是学校要经常开展教学反思、论文撰写、课件制作等基本技能培训;二是学校要充分运用好全州优质课评选、论文评选、教师三项基本功竞赛、示范课教学等活动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培训教师;三是学校要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到外地参加教育教学及管理改革培训,以此来更新教师教育观念,转变教师的教学行为,加快研究型教师群体建设的步伐。

4、领导和教师要主动互相听评课,虚心学习,互相交流,并做好听课记录。校长、副校长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教学副校长、教导(务)主任20节以上,学科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节15以上,科任教师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

 

 

 

 

 

 

 

 

 

 

 

 

 

 

 

 

 

 

 

 

 

 

 

 

教学教研常规管理十二条

序号

项目

完成时间

经办人

评估办法

评估单位

一级

二级

1

教研组计划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

教研组长

教研组长例会交流、反馈

教研组

教务处

教研室

2

集备组计划

集备组长

3

课外活动计划

教研组长

4

教案检查

每学期开学初一次,其余不定期,一月不低于一次。

教研组长教务处

“教案检查登记表”记录

教研组

教务处

5

听课

每学期12节以上。

各科任

教师

听课记录、

听课登记

教研组

教务处

6

集备组活动教研组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优秀学生”培训学困生辅导

每周至少两节按计划常规活动

集备组长

教研组长

“集备组活动记录”、“出勤登记表”、“教研组活动记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登记表”、“优秀学生”)培训登记表”、学困生辅导登记表等。

教研组

教务处

7

课外作业情况检查

不定期

教研组

教务处

学生座谈会、“作业检查情况登记表”记录

教研组

教务处

8

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评价

不定期

教研组

教务处

学生座谈会、“教师教学情况调查表”

教研组

教务处

9

教学质量检查

不定期

教研组

教务处

质量检查命题、流水评卷、“质量检查分析表”分析

教研组

教务处

10

青年教师培训与优青推荐

常年进行

教研组

教研室

“师徒合同”、“青年教师学年工作考评表”评估

教研组

教研室

11

公开观摩课

不定期

教研组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教研组

教研室

公开观摩课

每学年

教研组

教学同意见

反馈会

教务处

教研室

校长室

12

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交流会(教学论文撰写)

每学年

教学管理人员

教研组交流、教研室组织论文评选、交流及汇编全校大会交流

教研组

教研室

校长室

综合性评估

1、教学人员执行常规月考查;2、学期、学年综合性评估:(1)优秀集备组评选;(2)先进教研组评选;(3)教学积极分子评选、优秀青年教师评选;(4)学科竞赛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表彰;(5)高中会考评估;(6)高中毕业班高考成绩评比表彰。

考试试卷分析表

    学年度第  学期考试试卷分析   年级    学科       填表人     填表日期:          

1、得分情况:

 

100

99-

90

89-

80

79-

70

69-

60

59-

50

49-

40

40以下

及格率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标准差

题量:大题        题目  共有小题       测试时间           分钟

1

 

 

 

 

 

 

 

 

 

 

 

 

 

2

 

 

 

 

 

 

 

 

 

 

 

 

 

3

 

 

 

 

 

 

 

 

 

 

 

 

 

 

 

 

 

 

 

 

 

 

 

 

 

 

年级总分

 

 

 

 

 

 

 

 

 

 

 

 

 

2、试卷分析:

试卷形式

闭卷(%

开卷(%

实验(%

笔试(%

客观题(%

主观题%

口试(%

听力(%

大题题序

占全卷比重

最高分

最高分人数

最低分多少

最低分人数

全班得分率

 

 

 

 

 

 

 

 

 

 

 

 

 

 

学生对基础知识掌握情况,还存在哪些问题?

 

本试卷反映的学生能力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

 

试卷难易度如何

较易

适中

太难

区分度

一般

不多

改进意见和打算:

                         

 

编辑:文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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