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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两基”迎“国检”相关问题

2008年10月07日 21:01:48 来源:贵州省麻江县下司民族中学 访问量:351
解读“两基”迎“国检”相关问题
 
一、“国检”的时间、方式及意义
时间:2009年6月,国家将对贵州省实现省级“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简称“国检)。
方式:省申报、国家教育督导团发布公告、采取随机方式对全省不同经济、不同教育发展水平的县进行抽查(一般抽查6个县(市、区)、面上巡视一定数量的县(市、区)),时间10—12天,对省提出督导检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国家根据检查和整改情况,认定是否全面实现“两基”。
意义:1、不仅是国家对省、市“两基”攻坚成果与水平的一次评估性认定,而且是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新的机遇和动力;
2、不仅是动员各级政府认真履行义务教育职责,而且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3、不仅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而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二、迎“国检”工作推进的四个阶段及其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6.10—2007.04)
主要任务:(1)成立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
(2)制订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及倒计时工作进程;
(3)加大“国检”特别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
(4)制订迎“国检”工作的双线目标责任制;
(5)制订定点联系责任制;
(6)明确部门迎“国检”的工作职责;
(7)完成对相关人员的迎“国检”工作培训;
(8)解决迎“国检”工作的基本经费安排。
第二阶段:完成阶段性目标阶段(2007.05—2007.12)
主要任务:(1)按[2005]5号文件完成规定的各项指标;
(2)2007年6月底前成立教育经费审计领导小组,完成对2004、2005、2006年教育经费的自审,并将自审报告报市教育督导室;
(3)2007年10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4)2007年11月底前市对县复查;
(5)2007年12月接受省的抽查。
第三阶段:重点整改阶段(2008.01—2008.09)
主要任务:(1)根据自查、复查、抽查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整改工作;
(2)锁定相关数据、完成资料建设工作。
第四阶段:接受“国检”阶段(2008.10—2009.06)
主要任务:做好迎“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国检”中“两基”各项指标数据认定的依据
按黔教育督[2005]5号文件认定
四、“国检”的法律依据
2006年6月修订并于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检”的法律依据。
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职责,统筹规划实施义务教育,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情况;检查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经费“三个增长”的情况;检查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检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特点、亮点:
1、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方向;
2、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
3、完善了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4、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
5、确定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
6、保障了接受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
9、增强了《义务教育法》的可操作性。
五、“国检”中三个“对照”、五个“一票否决”、六个“不准”
三个“对照”:“两基”相关数据与“五普”“综合统计报表”对照、“两基”相关数据与省相关规定对照、“两基”相关数据资料与教育法律法规对照。
五个“一票否决”:普及程度不达标;拖欠教师工资;有D级危房;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有弄虚作假。
六个“不准”:不准用作假手段填报各种统计数据;不准搞假印证材料;不准误导师生讲假话;不准以迎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不准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搞迎来送往;不准铺张浪费搞形式主义;
六、“国检”中的七项重点督导检查内容
“辍学率”、“毕业率”、“完成率”、“非文盲率”检查:2005—2006、2006—2007、2007—2008学年度(重点检查2007—2008年学年末的数据);
“入学率”检查2006—2007、2007—2008、2008—2009学年度,(重点检查2008—2009学年初,即2008年9月份入学学生数据)
“师资水平”和“办学条件”填2008—2009学年度数据。
“教育经费”省预检填2005、2006、2007年度数据,国检填2006、2007、2008年度数据
1、普及程度
入学率: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级中等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2007年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项目
标准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7—12周岁)
98%以上
初级中等教育阶段入学率(毛入学率)
95%以上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7—15周岁)
70%左右
小学生年辍学率
1%左右
初中生年辍学率
3%以下
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
95%以上
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
80%以上
15周岁人口文盲率
1%以下
备注:计算15周岁和17周岁两个完成率时,15周岁在小学就读的,17周岁仍在初中就读的不得从分母中减去。
重点检查:(1)小学、初中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情况;
(2)近三年小学生升入初中整体情况;
(3)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女童、残疾儿童、少年、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
2、教师队伍
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达25%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的达20%左右。200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应达到下表要求:
项目
标准
初中师生比
1:23以下
小学师生比
1:26以下
小学教师学历符合规定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比例
90%以上
初中教师学历符合规定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比例
80%以上
中、小学代课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10%以下
2001年起补充的中小学教师学历符合规定比例
100%
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
100%
专任教师是指属于教师编制并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含代课教师。
l         小学专任教师取得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初中专任教师取得大专和其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l          其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是指按照原国家教委1995年12月颁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中规定的:“1993年12月31日在岗的,凡具有教师职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通过过渡取得相应教师的专任教师,或经考核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现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l          从2001年起补充的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必须达标
重点检查:(1)师生比;
(2)代课教师数量;
(3)农村中小学教学缺编或有编不补的情况;
(4)教师继续教育情况;
(5)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情况。
3、教育经费
①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三个增长”,在教育支出总额中做到以财政拨款为主。
②认真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第73号令,确保“国家和省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各项资金用于农村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0%,但不包含教师工资”;足额征收城市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③按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要求,落实公用经费。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两免一补”政策,无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现象。
④“两基”债务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并逐年化解。
重点检查:(1)“三个增长”情况;
(2)地方教育附加、城市教育附加征收、使用情况;
(3)农村税费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情况;
(4)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5)落实“两免一补”情况;
(6)是否向学校非法收取或摊派费用,是否有挪用、侵占教育经费的情况;
(7)“两基”债务是否由政府承担。
4、办学条件
①全面完成2006年“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工程”建设任务。2007年薄弱学校建设工程全面启动。
②小学、初中普通教室100%达标。大班额、超大班额不超过10%。
大班额标准:小学班额≤54人
           初中班额≤60人。
③小学、初中专用教室有80%以上的学校达标。
④生均占地面积初中不低于20平方米,小学不低于16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校办工厂用房),初中不少于5平方米,小学不少于3.5平方米。
⑤小学、初中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劳动(技)教育设施和音、体、美器材等按课程改革要求分类配备并基本达到要求。一类小学和初中的教学仪器配备达到国家一类标准(2000年标准,下同)、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达到国家二类标准;其他小学达到我省“普实”验收标准;一类小学和初中生均图书分别达15册和25册,二类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8册和15册,三类小学达4册。小学每学期每生借阅4册以上,初中每学期每生借阅6册以上。
⑥远程教育设备管理规范、使用情况良好。
⑦中小学危房率不超过1%,无D级危房。学生人人有标准的课桌凳,学校达到“规划、硬化、绿化、美化、文化”,建成“学园、花园、乐园”的要求。校园文化建设按黔教基发[2007]88号文件执行。
8专用教室、运动场地等符合《贵州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第一阶段必备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对办学条件的要求包括教学点在内,也包括规划撤并但在当年还未撤并的校点,对于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设施专门用于小学、初中学生的,按实际统计。小学与初中学生共用部分按照小学与初中在校生数比例、进行相应折算,分别计入小学、初中办学条件各项指标
重点检查:(1)中小学布局是否合理;
(2)大班额问题;
(3)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不足的问题(实验室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配备情况);
(4)有无D级危房;
(5)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及设施配套情况;
(6)远程教育设备使用情况;
(7)校园环境建设。
5、教育质量
①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②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达到95%左右。
③地方政府不向教育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衡量学校和教师工作。
④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并将素质教育纳入教学督导评估范畴。
⑤学校是否有重点班、非重点班,教师备课、批改作业情况。
⑥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情况。
⑦学校开展“三新一德”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并有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评价制度。
重点检查:(1)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
(2)是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3)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情况;
(4)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情况;
(5)是否设重点班、非重点班、重点校、非重点校;
(6)是否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6、学校管理
①学校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校舍设施的安全、安全教育、周边环境治理、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②校园内无安全隐患,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③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较好,校园文化建设得到加强。
重点检查:(1)安全管理;(2)学校常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编印成册);(3)纠正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7、扫盲工作
15—50周岁青壮年人口中农村非文盲率达95%以上,城镇及同级企、事业单位达98%以上,县所辖农村行政村和城镇居委及同级企、事业单位非文盲达标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98%以上,其余各项指标达到下表要求:
项目
标准
15—24周岁人口非文盲率
全面扫除
近三年脱盲人员巩固率
95%以上
农民文化技术培训
全面开展
重点检查:(1)15—50周岁人口中非文盲的情况;15—24周岁全面扫除文盲的情况;
(2)近三年脱盲巩固情况;
(3)实用技术培训情况。
注意:文化户口簿中的脱盲人员和脱盲时间、脱盲人员花名册、巩固提高人员名册的相应内容必须一致。
脱盲试卷、抽考试卷、作业的笔迹要基本相同
文盲人数要与“五普”文盲人数基本相吻合。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扫盲和脱盲学员的巩固提高工作力度,切实开办好乡(镇)、村农技校,做到有牌子、有班子、有桌子、有计划和总结、有教案和作业。
重视开展扫盲与农技校工作的图片、实物、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有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七、“国检”中的“两基”资料建设
1、按黔教教督[2007]77号文件要求的各级“两基”资料目录建设。总要求是:有效(真实合法,一核就实)、齐全(一查就有)、规范(一查就明)
2几类重点“两基”资料要求
(1)“两基”自查报告
参考写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国土面积、行政村数量、人口、人均收入、优秀传统文化、初中、小学校点数、小学、初中在校生数量,小学、初中教师数量,小学、初中师生比,何时接受省验收和复查)。
第二部分:“两基”指标完成的基本情况。注意:第一、称谓应与[2005]5号文件一致;第二、对每一指标完成情况只写验收时多少,现在多少即可,不要分年度写,更不要将验收前情况写入;第三、对“国检”中重点检查内容,能用数据体现的应在相应部分进行补充。
第三部分:主要做法及经验。第一、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认真履行教育职责(确定科教兴县战略、制订教育发展改革规划,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认真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合理调整教育结构和布局,学校按规定收费);
第二,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情况,薄弱学校改造情况,城市教师支援农村中小学情况,统筹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情况);
第三、认真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水平(“控辍保学”的主要措施及典型事例);
第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定不移实施素质教育(对教师的管理、使用、培养情况,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课业负责担情况,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情况,落实学生体育锻炼标准,体质健康情况,安全管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情况,对不规范办学行为的纠正情况);
第五,在实用技术的培训中认真开展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工作(扫盲工作开展情况,近三年脱盲的巩固情况,实用技术培训情况、典型事全)。
第四部分:存在主要问题及打算(注意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
(2)、文化户口:
a、四签字手续完善。即核实人签字且盖章(无章盖手印),户主签字且盖章(无章盖手印),村委负责人(村主任)签字及加盖村委会(或社区)公章,乡镇分管教育领导签字且加盖乡镇人民政府的公章。
b、填写内容按照“湄潭县‘两基’办关于文化户口登记表填写说明”要求做到完整、正确、规范。
c、档案统一放在各乡镇中心小学。
注意:A、四签字;B、滚动使用文化户口册;C、滚动时限;D、核实;E、兰皮户口问题。
(3)残疾儿童、少年的相关资料
a、对丧失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的认定以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材料为有效材料,三残中的弱智必须是参加省级培训人员组织培训测试的材料为有效材料,但必须要有测试过程的印证材料,其它残疾人员的认定以县级以上医院或县残联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为有效材料。
b、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装订。装订的顺序先是花名册,然后是印证材料。
c、顺序、编号便于抽核,即在花名册中的档案编号栏注明印证材料页码。
注意:A、印证材料的有效性;B、对丧失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的认定;C、花名册;D,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装订。
(4)初中交叉生的相关资料
a、交叉生的证明材料必须是就读学校的证明材料为有效材料。
b、以乡镇为单位装订。装订的顺序先是交叉生花名册(省样表中的在校外就读学生花名册),然后是印证材料。
c、顺序、编号便于抽核。即在花名册的备注栏中注明印证材料页码。
注意:A、印证材料的有效性;B、花名册;C、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装订。
(5)17(或15)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或初等教育)完成率的相关资料。
a、17周岁完成率的印证材料必须是教育股验印的毕(结)业生登记表,(15周岁完成率由各乡镇中心学校验印的毕结业生登记表)或毕(结)业证书复印件,或上一级学校就读的证明材料为有效材料。
b、以乡镇为单位分别造“十五周岁仍在小学就读学生花名册”和“十七周岁仍在初中就读学生花名册”:(姓名、性别、出身年月、文化户口编号、家庭详细地址、家长姓名、学籍号、就读学校、班主任、班主任签字)
c、以乡镇为单位装订。装订的顺序先是普及程度中完成率的相应统计表,其次是17周岁(或15周岁)岁段的人口花名册,再次是毕结业验印材料,最后是“十五(或十七)周岁仍在小学(或初中)就读学生花名册”。
d、 顺序、编号便于抽核,即岁段花名册备注栏(增设)备注栏中注明印证材料所在页码。
注意:A、有效的印证材料;B、以乡镇为单位装订,不得分村存取;C、顺序编号便于抽核。
(6)完善休学、转学、复学、临时请假的相关手续
a、休学要有休学证(因病休学必须有乡镇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转入学生要有转出学校的转学证明并有学籍管理部门的意见;转出学生要有转入学校的接收证明和转学证存根;复学要有乡镇的复学通知书,因疾病复学要附有乡镇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临时请假的由请假学生写出请假条,3天以内由班主任签字批准,3天以上班主任签字后上报请校长签批,手续签批完后存放在该班主学习委员处,不装入档案建档。
b、中学以校、小学以村中心小学为单位装订。装订的顺序先是花名册,然后是印证材料。
c、顺序、编号便于抽核,即在花名册的备注栏中注明印证材料的页码
(7)有关师资水平的相关资料
a、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总数指属于教师编制并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专任教师中不含代课教师)。
b、中学以校、小学以行政村和乡镇中心学校分别建档装订资料。
c、装档立卷要求:第一卷的顺序首先是师资水平评估验收表,其次是专任教师花名册,最后是代课教师花名册;第二卷,教师的学历复印件;第三卷,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第四卷,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乡镇建档分中、小学)。
d、校长培训的合格证复印件以校建档时附在校长学历证书复印件之后。校长培训资料乡镇单独建档,即先是校长培训花名册,然后是培训的证书合格证复印件。
e、顺序、编号便于抽核,即各种印证材料的顺序必须同专任教师花名册中教师的顺序相同。
注意:A、专任教师的认定;B、学历复印件与花名册编号、顺序便于抽核;C、师生比的计算;D、代课教师分小学、初中单独造表。
(8)关于办学条件的相关资料
以乡(镇)为单位建档,装订顺序:
A、以乡(镇)为单位的学校分布图
B、办学条件的评估验收表,
C、学校专用教室、行政用房、校园设施及图书情况一览表。
注意:A、大班额;B、生均图书;C、生均校舍建筑面积;D、实验室建设与使用;E、远程教育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9)教育质量资料
A、近三年在校生花名册和毕业生花名册、新生入学花名册
B、近三年测试试卷、成绩统计表
C、全科合格率、毕业率统计表
D、近三年学校总课表和分课表
E、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情况资料
F、德育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G、体、卫、艺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注意:a、毕业生花名册的数据必须与当年的毕业生数相符。b、装订的顺序,首先是教育质量评估验收表,其次是毕业生花名册,再次是毕业考试成绩册,最后是样题。学生的考评试卷另存,c、每天锻炼一小时。
(10)、学校管理资料
A、近三年来学校管理下发的文件(县、镇、乡、中心小学)。
B、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编辑成册。
C、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资料(有关文件、责任制度、安全预案、责任状等)。
D、学籍管理、常规管理的相关资料。
(11)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相关资料
A、近三年县向乡(镇)所发的文件汇总;
B、15—50周岁人员花名册、15—50周岁丧失学习能力人员花名册、脱盲人员花名册
C、近三年扫盲工作的过程材料(近三年扫盲班学员花名册、培训教案、学员作业、脱盲测试卷、脱盲人员花名册、脱盲证书复印件)
D、近三年脱盲人员的巩固情况(近三年脱盲巩固提高培训学员花名册、巩固测试卷、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情况、典型材料)
E、扫盲经费材料
注意:A、扫盲经费;B、丧失学习能力的认定;C、近三年脱盲巩固情况;D、扫盲进程材料。
(12)关于“两基”资料的一致性
注意:A、与“五普”“综合统计报表”“1%抽样调查数据”;B、言行之间,上下之间数据的一致性
八、近三年县教育经费的自审问题
1、“三个增长”
2、城市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取、使用
3、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师工资
5、学校收费情况
九、自查基本程序
1、听取乡镇政府“两基”工作汇报;
2、召开干部、群众、教师、学生座谈会;
3、初中到校班主任核实在校生人数;
4、初中、小学到校查看办学条件;
5、查初中、小学教师数量。
6、对乡镇核实部分文化户口建设情况;
7、抽核外来交叉生就读情况;
8、查阅“两基”相关资料;
9、查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
10、与乡镇交换意见。
十、乡镇需准备材料
•乡(镇)政府“两基”工作自查报告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表
•乡(镇)政府有关“保学控辍”的责任书
原始档案:
•近年来乡(镇)政府关于教育投入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近年来乡(镇)政府尊师重教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化户口簿:
•文化户口簿按文件规定是以逐家逐户核实为准,不以公安、计生为准,以“五普”为参考
•文化户口簿中各项内容均要用黑色钢笔填写,不能用铅笔,修改的项目必须有修改人签名和户主签名
•文化户口册登记必须深入村组农户(城市居民户)逐户核实,必须有填表人、核实人、户主、村委会负责人、乡镇负责人签字,并做到不漏登、重登、错登。
•必要的修改用黑色墨水,涉及到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内容的修改,有户主盖章或手印;完善今年文化程度的滚动;是“三残”的要注明残疾类型;到校报名注册时间要注明;经非正规教育结业的时间要注明;文化户口簿要分村分组装订;封面的数字与内容统一;清除无关紧要的内容。
•各年龄段花名册
•要与文化户口册相应的内容一致,是“三残”的要注明残疾类型,是否失能;到校报名注册时间要注明;经非正规教育结业的要注明;分村分周岁装订,封面的统计数字与内容一致;清除无关紧要的内容。
在外就读花名册及印证材料
•分中小学按在外就读花名册和外来就读花名册分别造册,小学区域按片分,中学区域按乡镇分,且内容与岁段花名册和在校生花名册要求一致;在外乡、外县就读的要有在外就读证明。
残疾人员花名册及印证材料
•内容要与岁段花名册一致,且与有鉴定人员签字、盖教育局(县级医院、县残联)公章的三残鉴定表一致,同时要明确残疾类型和失能原因,如有在校读书的,要注明在何校何年级就读。
•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
近三年脱盲人员名册及印证材料
近三年扫盲班学员花名册及印证材料
近三年全乡(镇)小学、初中校舍、设备、师资、在校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近三年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培训计划、总结、工作印证材料
十一、学校需准备材料
•学校简介
•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原始档案:
•近三年在校生花名册和毕业生花名册、毕业考试试卷
•近三年小学、初中分年级、分班每年招生数、毕业生数、在校生数、辍学生、女童数和外来就读学生数统计表
•教师学历档案、进修档案(主要包括教职工履历、文化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岗位责任制考核、健康状况五个方面资料)
•学校财务收支账目、报表
•学生学籍管理档案
•各项规章制度(应上墙的入镜上墙)
编辑:文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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