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 长 职 责
校长是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校长的根本任务是在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负责地做好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为国家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创造能力、健康体魄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努力做好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二、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和职工学习研究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三个面向”的要求,积极进行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行使对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的统一指挥权,对人事安排的任免权,对师生员工的奖惩权,对经费使用的决定权和对学校重大问题的最后决策权。
三、全面管理学校教育、教学、总务、人事等各项工作,认真抓好管理过程和基本环节。要经常深入教研组和课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从学校实际出发,制订有明确目的、切实可行的学校长期规划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采取得力措施组织落实,加强执行计划的督促和检查力度,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
四、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根据学校特点和改革需要,组建灵敏高效的工作指挥系统和反馈系统。按照知人善任的要求,安排好处室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教师和职工的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确定明确的职责范围,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全校师生员工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五、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和学生会的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并通过对话、座谈会、校长信箱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用主要精力抓好教学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参与教师的备课、听课等环节,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要经常参加班会、教研活动和学生的课外活动。
七、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的学习和进修。引导教师发扬团结、协作、互尊、互学的精神,培养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教师群体。
八、负责考核评定副校长和各处室主任的工作。
九、遵循勤俭办学的方针,领导有关部门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十、要依法治校,充分调动教职工民主参与监督学校工作的积极性,给教职工创造民主、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